居留许可申请:
一.持X1 签证(学习签证)者:持X1签证的留学生,自入境之日起30天内办理内必须办理居留许可。逾期公安局将处以一天500RMB的处罚。初次办理居留许可须面见申请人,并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有效护照及复印件
2.《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地点:长江路738号国际卫生旅行保健中心
3.《临时住宿登记表》
4.填写《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申请表》,粘贴一张近期半身照片(3.0*4.0cm)
5.入学通知书和学校出具的公函(由留学生办公室办理)。
注意:12个月以内居留许可:400RMB, 12-36个月居留许可:800RMB 在居留许可有效期内,持有人允许多次出入境。
二.持X2签证(访问签证)者:持X2签证的学生,不需办理居留许可手续。
延长或变更签证:
持短期X2签证入境的留学生,来华后不必变更为居留许可即可在中国停留签证规定的时间,在签证有效期内在华学习。X2签证到期前若申请延长学制一学期,若学校批准可帮助其申请延长X2一次,延长时间以不超过原有签证时限为准。持居留许可的学生,可在签证到期前申请继续学习,获得批准后由学校出具资料,帮助其申请新学期的居留许可。变更居留许可须首先办理JW202表,临时住宿登记表和《境外人员体格检查记录验证证明》。
留学生在签证或居留许可有效期满前需继续在苏科大学习,须于期满前申请延期。逾期公安局将处以一天500RMB 的处罚。
家属签证:
外国留学生家属(配偶、未满18 周岁的子女、父母、配偶的父母)可申请S1 或S2 签证来华,申请所需材料需向中国驻所在国使领馆咨询。
学生家属持S1 签证入境,我校可协助办理居留许可(家属),有效期不超过学生本人签证或居留许可的有效期。学生家属持S2 签证入境,可在有效期内停留,有效期不超过180 天。关于居留许可(家属)和S2 签证的变更或延长,均由出入境管理局根据相关法规办理。
办理居留许可(家属),需提供留学生本人护照、家属本人护照、有效的家属关系证明(公证件和翻译件)、家属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原件、2 张照片、健康证明(未满18 周岁子女无须提供)及出入境管理局所需其他材料。
护照遗失或补办:
留学生发现并确认遗失护照后,必须马上按照如下程序进行处理。
1. 留学生本人持有效证件到丢失地派出所报案,并领取报失证明;
2. 到留学生办公室领取相关证明信;
3. 持派出所开具的护照报失证明、临时住宿登记单、留学生办公室开具的证明信前往苏州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开具护照遗失证明;
4. 凭护照遗失证明前往本国驻华使馆申请新护照;
5. 领取新护照后,留学生必须在取得护照后立即到留学生办公室申请,然后前往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办理签证或居留证件补办手续,并及时办理住宿登记的更新。